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并不决定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使用个人婚前财产或父母出资购房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会进行分割。另外,夫妻双方未领结婚证买房,需写两人名字并注明出资比例,作为财产分割依据。离婚时,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由判决,保护无过错方权益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分析
结婚后买的房子并不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结婚之后如果用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者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这样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写出资人一方或其儿女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就进行分割。而要是在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买房的话,则不在新解释的范围内,仍按《民法典》中的规定来处理,这时候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其实都是会认定为属于共同房产,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就会对该房产作出分割。
所以,婚后买房并不是写谁的名字就是属于谁的了,这里牵涉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只有是使用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才是属于个人的。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要均分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并没有领结婚证去买房,其中一方出资多,一方出资少,房产证上需要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需要说明各自出资比例,以后财产分割时也是作为一种依据。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很大,买房子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所以,对于各自的出资比例,最好能够有书面证明,才能有利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结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并不决定归属。根据《民法典》,使用个人婚前财产或父母出资购房的,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无论名字如何,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均分。另外,双方未领结婚证购房,出资比例需书面证明,作为分割依据。离婚时,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无协议则根据情况判决,保护无过错方和子女权益,也保护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