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为了减少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必须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无论是与公民签订买卖合同,还是与法人签订买卖合同,都要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法定代表人的审查,对法人工作人员的审查和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